四、从业人员和职工工资
简要说明
一、本篇资料反映兵团劳动经济方面的基本情况,包括十四个师及经贸委、交通局、外经贸局、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兵直单位主要劳动统计数据。如从业人员数、在岗职工人数、在岗职工工资总额、平均工资等主要指标。
二、统计范围: 《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的调查范围为兵团范围内的全部法人单位,包括国有单位、集体单位、其他各种经济类型单位。从业人员统计范围是全兵团单位从业人员、个体劳动者及有劳动能力并从事各项劳动的人员。
三、调查方法:全面调查的方法,由各级统计部门逐级上报,并由兵团统计局汇总整理。
四、本篇资料主要根据兵团统计局《劳动综合统计报表制度》搜集、整理、汇总,由兵团统计局经济科技社会统计处提供。其中4-55表各师国有单位离休、退休及退职人员情况、4-56表各师国有单位离休、退休及退职人员保险福利费用情况、4-57表各师国有单位在岗职工保险福利费用构成由兵团劳动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