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农 业

简要说明
    一、本篇资料反映兵团农业生产和农场经济的基本情况。内容主要包括农场劳动力、耕地、农业机械拥有量、农林牧渔业产值、主要农产品产量、国营农场基本情况和乡镇企业基本情况等统计资料。
    二、农业统计范围包括全社会除农业科研机构进行的农业生产以外的所有农业生产活动的内容。如各种专业性农、林、牧、渔场的农业生产活动;兵团各级机关、团体、学校进行的农业生产活动;集体所有制乡、镇、村办农场农业生产活动;工矿企业经营的农、林、牧、渔业生产活动;以及农场各种经济组织和农户经营的农林牧渔业生产活动和农工家庭兼营的商品性工业生产活动等。
    .农业:包括种植业和其它农业。种植业是指谷物、豆类、薯类、棉花、油料、麻类、烟叶、蔬菜、药材、瓜类和其它农作物的种植,以及茶园、桑园、果园的生产经营。其他农业是指采集野生植物的果实、纤维、树胶、树脂以及柴草、野生药材、菌类等及农工家庭兼营的商品性工业。
    .林业:包括林木的栽培(不包括茶园、桑园和果园的栽培、管理和收获等活动)、林产品的采集和村及村以下合作经济组织、农户的竹木采伐。
    .牧业:包括牲畜饲养和放牧、家禽饲养。
    .渔业:包括水生动物的养殖和捕捞。

    三、本篇资料取自于兵团统计局农业年报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