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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兵团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兵团调查总队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13年02月26日 信息来源:统计局 编辑: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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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统计局

兵团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兵团调查总队
(2012年11月25日)

 

      2012年兵团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兵团调查总队(以下简称局队)紧密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按照积极推行政务公开,提高统计透明度,对政务公开的目标、内容、方式、途径及长效机制建设等进行了实践和探索,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现将一年来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全面推进
      政务公开是一项涉及面宽、政策性强、时效性高的系统性工作,必须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科学管理。局队党组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确定由“一把手”负责牵头抓具体工作的组织协调。我们把深入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领导班子的重要议事日程,并作为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年度统计工作目标的重要内容,纳入对各处室的年度考核,为严格规范机关的依法行政行为,不断提高为政府和社会公众服务水平,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奠定了坚实基础,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全面、深入、扎实、有效地开展。
  二、明确原则,建全机制
  随着政务公开的深入推进,以事关兵团统计事业发展和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权、财权、人事权等“三重一大”决策事项为重点,按照严格的程序、时限和方式定期实施公开,明确了政务公开四项原则:一是依法公开,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公开,做到全面、客观、公正、真实;二是求真务实,公开的内容必须真实可信,从实际出发,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三是突出重点,以干部职工关注的热点问题和关系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重大决策为重点,按照群众合理要求及工作实践,不断充实完善公开内容;四是便于监督,方便干部职工实现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提出保障重大决策事项公开的四项措施:第一,确定局队办公室为重大决策事项公开的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收集干部职工对公开事项的意见和建议,认真采纳群众的合理意见及建议,对反映的问题凡是能解决的要及时解决,暂不能解决的要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切实维护好群众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第二,实行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和“预公开”制度。凡属“三重一大”(重大决策、重要项目安排、重要干部任免和大额资金使用)内容,局队领导班子要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后再作公开。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群众普遍关心的重要事项,须先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后,再行实施。要通过重大决策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保证行政管理客观、公正,决策科学;第三,建立严格的检查考核制度。坚持把重大决策公开实施情况作为综合目标管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奖惩的重要依据。原则上每年第四季度对各项重大决策公开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第四,实行责任追究。经检查考核,对不认真落实重大决策公开制度的,责令限期整改或给予通报批评。对按规定该公开的内容不公开、弄虚作假的,给予责任人批评教育或者纪律处分;对失职渎职、承诺不兑现、投诉处理不及时、损害群众合法权益,以及在公开中有打击报复、侵犯民主权力等违纪行为的,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随着兵团统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不断深入和国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颁布实施,进一步加强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管理。
  经过不懈的努力,我们在建立健全政务公开机制,实现政务全面公开、主动公开,强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依法行政和党风廉政建设的进程中不断迈出新的步伐,取得新的实效。
  三、突出重点,全面公开
统计部门的政务内容涉及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信息数据的最终成果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晴雨表,关系到兵团宏观决策的科学制定,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保证,同时也关系到为社会公众不断增长的各种需求提供良好的服务。因此,将各种政务信息及时、全面、客观、透明地向社会公开,向群众公开,促进权力部门施政的务实、高效、廉洁,不断巩固和提高党的执政地位与水平,是我们当前所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的意见》颁布以来,我们按照国家统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兵团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部署和要求,先后多次对本单位政务公开事项进行了认真梳理和规范,建立了兵团统计政务信息网,公布了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指南,使政务公开工作能够紧随政府职能转变和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新的变化,最大限度地满足兵团各部门和社会公众的需求,适应构建和谐社会首善之区新形势的需要。
  四、形式多样,多层面拓展
  在推行政务公开的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真实可信的原则,因地制宜采用多种方式,大力拓展政务公开的途径和渠道。目前主要采用对社会公开和对内部干部职工公开两种方式进行。
  (一)对社会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是通过政府新闻发布制度,以新闻发布会、统计信息网、报刊、广播、电视等为平台,定期向社会公布兵团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内容涵盖经济、文化、环保等多个方面,使社会各界能及时掌握职能部门执行中央方针政策兵团党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在有利于群众参政议政的同时,也使民主监督和管理落在实处。
二是发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兵团调查总队政务门户网,公开本单位的职责和机构设置,依法履行的管理职能、依据和程序,经批准的社会服务项目,服务承诺及相关纪律,违规违纪的投诉、处理途径及职业道德规范等。
三是局队领导结合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就自己主管的工作进行公开承诺。
  (二)对内部干部职工公开的主要内容
  1.事权公开:上级有关政策规定、改革方案,本单位改革方案、发展规划,工作目标、工作计划,重要规章制度等。
  2.人事权公开:人事调整、干部任用、奖励升级、评选先进、职称评定、工作质量及业绩、考核程序及结果等。
      3.财权公开:财务的收支及预算、决算、大宗物资设备采购,固定资产的购置及大额度资金的使用,专项经费、大额办公经费等资金使用。
      4.重大项目安排公开:重点工程项目投资(含工程项目方案、招投标、预算、决算等)、固定资产(含大宗办公设备)购置和大型专项调查、普查等。
      5.制定政务公开承诺制度:对需对外发布的统计信息、数据公开发布时间、方式;对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公开审批单位、审批时限。
      6.制定政务公开保密制度:建立科学高效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机制和严格的制度规范,是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的基础和前提。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保证政务信息公开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政务公开关系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重要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布之后,对机关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因此,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局队的政务公开工作要在继续坚持现有各项措施的基础上,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要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对需要保留的审批项目,要简化审批程序,做到公开、公正、简化、透明、规范运作、减少环节。
  二要继续办好为民服务网络专线,进一步加强网络基础建设,加强督办和检查力度。同时要完善接待制度,进一步提高为群众办实事的自觉性,增强公仆意识,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三要实行重大决策论证听证制度,完善社会各界反映意见的制度和渠道,保证政务公开的真实可信。
  四要建立政务公开评议制度,以民主评议促进作风转变,提高效率。同时要大力推进电子政务,最大限度地发挥电子政务对勤政廉政的促进作用。
  五要加强对政务公开落实情况的行政效能监察,建立和完善行政效能监察机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深入调查,一查到底。要坚持和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对在行政监察中发现的政务公开不落实的问题,按照责任制度的要求,加强监督考核,严肃查处行政上不作为、乱作为和违纪违法行为,为政务公开提供有力的纪律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