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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兵团调查总队党组印发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13年05月07日 信息来源:统计局 编辑: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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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统计局

兵统调党组字〔2013〕3号

各师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兵团各师调查队,局队各处室:
  《兵团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兵团调查总队党组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的规定》已于3月26日局队第三次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兵团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兵团调查总队党组
                                              2013年3月26日

兵团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兵团调查总队党组
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的规定

  为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兵团党委常委会《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新兵党发〔2013〕2号),以及国家统计局党组《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的若干规定》(统党组字〔2012〕25号),结合兵团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兵团调查总队(以下简称局队)实际,制定以下规定。
  一、密切联系群众
  1.建立扶贫帮困联系点。局队领导要牢固树立基层重要、群众第一的观念,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为基层和群众排忧解难,多办实事、多办好事,帮助解决职工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防止和克服脱离基层、脱离群众、脱离实际的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局队领导要结合187团扶贫帮困工作, 2-3名局队领导落实1个连队帮扶点,每位局队领导帮扶1户贫困户,切实建立扶贫帮困联系点,开展联团定连帮户工作,每年深入联系点不少于2次。
  二、加强理论学习
  2.落实学习制度。局队领导要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使学习成为完善自我、增长才干的自觉追求。要坚持局队中心组学习制度,以学以致用为目的,请进来与局队领导领学相结合,与每月局队长办公会议一并举行。局队领导每年至少要有1篇以上读书心得体会。
  三、改进调查研究
  3.注重调研实效。 局队领导到基层调研,要紧紧围绕兵团党委、兵团重点部署及统计重点工作,深入基层、深入实际,防止调研工作走形式、走过场。调研前要精心准备提纲,增强调研工作的针对性;调研中要倾心听取基层统计工作者意见,深入了解实际情况,努力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调研后要形成有价值的调研报告。局队领导每年到基层调研不少于30天,并撰写至少要有1篇以上的调研报告。基层统计机构在安排工作汇报时,只限与调研内容有关的同志参加;汇报内容要实事求是,直入主题,讲真话、报实情。局队领导要结合所联系师、兵直单位情况,确定1个团场和1个企业为统计工作调研联系点,以加强基层统计工作为着力点,解剖麻雀,了解情况,指导工作。
  4.简化接待安排。局队领导赴各师调研,随行人员不超过3人;局队主要领导仅限师局队局长(队长)或师局队分管负责同志陪同;局队副职领导仅限师局队分管负责同志陪同;师局队其他陪同人员原则上不得超过2人,不得层层陪同。调研活动一般安排集体乘车。一律不搞辖区边界迎送。
  调研期间,要严格接待标准,不超标准安排住宿,不安排宴请,不上高档菜肴,一律吃工作餐,不上烟酒,并注意节俭。不悬挂和制作欢迎标语横幅,不安排到风景区、名胜古迹参观。一律不得送、受礼品。
  5.加强统筹协调。局队领导到各师调研,不要集中或轮番到一个师(市)、一个点、一条线路去作一般性调研。一般不在15天内安排2位及以上局队领导到同一个师(市)调研。简化局队领导到基层调研的通知方式,能以电话、网络、手机短信、传真通知的不发电报。
  四、强化会议管理
  6.严控会议数量。原则上,局队每年召开1次工作会议、1次半年经济分析暨统计科学研讨会议、1次年定报布置会议。数据联审会实行严格报批。各类面向系统的教育培训,要紧密结合专业需求,注重培训实效,培训班不举行开班式,一般不邀请局队领导出席,不组织异地考察等活动。
  7.严控会期。要坚持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会议会期一般不得超过1天半。
  8.严控会议经费。凡可在各级党政机关现有场所举行的会议,原则上不安排在宾馆和其他经营场所举行。会议要简朴节约,能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的会议、培训,要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举办;严禁提高会议用餐和住宿标准,不得安排宴请;不得发放、接受礼品和纪念品;不发放不必要的文具,严禁发放高档文具;不摆放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不发合影照片;不印制代表证;严禁组织公款旅游等与会议无关的活动。
五、切实改进文风
  9.减少文件简报数量。要按照兵团要求,严格各类文件、简报的编发,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一律不发。要进一步规范文件和简报种类。局队领导在各类会议上的讲话一律不以文件形式印发,可酌情在工作简报上刊发。
  10.注重公文质量。要加强公文的审核把关,对重要文件和信息,局队领导要亲自组织起草,广泛征求意见,并提交局队党组会或局队长办公会审定后印发。
  11.严控文稿篇幅。起草文件要突出思想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层层照搬照抄。普发性文件一般控制在4000字以内;上报文件要直奔主题,言之有物,请示事项一事一报,一般控制在1500字以内。局队主要领导讲话稿一般控制在5000字以内;局队副职领导讲话稿一般控制在3000字以内。进度性统计分析一般控制在3000字以内;专题性统计分析一般控制在5000字以内。
  12.提高公文运转效率。积极推广应用电子公文,降低公文运行成本。凡是不涉密的统计工作文件和信息资料,一律通过局队内网发布,不再另发纸质文件和信息资料。阅批文件要深入研究,提出具体意见,提高阅批质量,防止简单处理;要讲求实效,急件及时办理,一般件不超过2个工作日。
  13.规范公文运行程序。杜绝文件体外运行,未按程序报送的,局队领导一律不阅批,由于压误而造成后果的,要追究报文处室责任。局队向各师局队发文,严格执行公文处理办法,一律以局队名义。各师局队要严格按程序报文,不得多头或越级报送。除局队领导特别指示外,不得直接向局队领导个人报送公文。
  六、厉行勤俭节约
  14.认真执行厉行节约有关规定。要积极开展“节约型机关建设”活动,加强预算管理,强化行政成本核算,严控“三公”经费、会员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支出,切实加强对出版印刷费、宣传费和课题费的管理,全面实行“三公”经费内部公开,逐步推行预决算公开,有效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切实将经费向基层倾斜、向统计业务倾斜。
  规范公务接待工作,严格规范、控制同一公务接待活动中的陪同人员,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规格和标准,接待用餐一般不超过45分钟。接待国家统计局领导来疆调研、考察、检查指导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有关规定执行;其他省(区、市)统计局、总队领导来疆公务活动,由局队长指定有关人员陪同;各师局队负责人来局队汇报工作,应事先与局队办公室预约并统筹安排;局队在与兵团机关各单位交往活动中,一律不得用公款宴请和接受宴请。在对外活动中,严禁以单位、个人名义用公款赠送礼品。
  严格执行国家、兵团党委和兵团审定保留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的活动周期、评选范围、奖励设置等。局队不得以单位名义印制贺年卡。严格遵守兵团内部各类会议活动一律不发请柬的规定。
  15.严格遵守廉洁从政规定。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规定,严禁公车私用。自觉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国家统计局工作人员“九不准”规定》,坚持依法统计,廉洁从政。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接受邀请参加各类庆祝会、纪念会、博览会及论坛等活动。
  七、加强监督检查
  16.局队领导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格执行本规定。要进一步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党内监督、民主监督、专门机关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始终把权力置于有效监督之下,以良好的作风和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当好表率、取信于民。局队办公室要会同人事教育处(纪检监察室)定期督促检查,每年年底向局队党组报告规定执行情况;人事教育处(纪检监察室)要把监督执行本规定作为改进党风政风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抓紧抓实,对违规违纪行为要严肃处理。
  17.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此前发布的有关规定,凡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