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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兵团调查总队政务信息公开网站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13年09月12日 信息来源:统计局 编辑: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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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统计局

      为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网站的管理,确保网站运行安全可靠,保障其权威性、准确性和严肃性,建立网站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促进网站健康有序发展,依据兵团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及兵团统计局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结合兵团统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信息公开的范围
  兵团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兵团调查总队(以下简称局队)符合兵团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及局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的不涉密且需要主动公开的信息为本实施方案的主要范围,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包括在此方案实施范围内。
  二、主动公开的内容
  局队需要主动公开的内容按信息来源分为:
办公室:(1)局队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2)局队主要领导的讲话,(3)需要公开的通知通告,(4)局队工作动态,(5)统计从业资格认定考试成绩公布(归属类别:工作报告,通知公告、政务动态、网上服务)
法规制度处:(1)拟定局队政务信息公开的有关工作规定和与《条例》相关的法律事宜,(2)各项统计调查制度的发布及各项法律法规的解读、备案,相关咨询、答疑、回复等。(归属类别:文件政策、行政审批、互动交流)
      综合处:(1)公报,(2)季度统计数据,(3)《兵团统计年鉴》,(4)数据的解读及相关咨询、答疑、回复等。(归属类别:数据资讯、互动交流)
      人事处:(1)组织机构中的人事变动信息,(2)各类奖惩信息,(3)调查队系统公务员召录工作,(4)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培训工作情况。(归属类别:组织机构、人事信息、网上服务)
      党支部:党建工作(归属类别:党建工作)
   三、工作的保障措施
  (一)工作分工
    局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定及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由办公室负责编制和更新,通过局队政务网站发布,网站的栏目规划及页面设计由信息处负责,内容加载由各信息来源责任处室负责。
  (二)政务信息发布
  局队各处(室)根据分工,在信息生成或变更后20个工作日内,由主管领导审核后汇总和发布。
  (三)年度报告编制
承担局队政务信息公开的处(室)务必于每年元月底前将上一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局队办公室,由局队办公室于2月底前完成局队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于每年的3月31日前向社会公布。
  (四)工作保障机制建立
  局队建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各处(室)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同时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经办人(联络员),负责本处(室)承担的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确保局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   
       1、兵团统计政务外网网站信息加载及审核发布责任明细表
       2、兵团统计政务外网网站信息加载及审核发布流程图
       3、重要敏感信息发布外网规定
       4、重要敏感信息发布外网审批单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