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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度兵团师(市)和团场经济社会发展争先进位活动考核结果公示的通知

发布时间:14年07月14日 信息来源:统计局 编辑: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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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统计局

兵争先进位发电〔2014〕5号

 

各师(市),兵团机关各部门:
  2013年度兵团师(市)和团场经济社会发展争先进位活动考核结果已经2014年7月6日兵团党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公示。
  公示时间:2014年7月9日—7月15日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在公示期内报兵团经济社会发展争先进位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991-2890150   兵团统计局  魏凤英
  举报电话:0991-2890432   兵团纪  委  杜  健

                      兵团经济社会发展争先进位活动领导小组
                            2014年7月9日


2013年度兵团师(市)和团场经济社会发展争先进位活动考核结果

 

  按照《兵团师(市)和团场经济社会发展争先进位活动办法(试行)》(新兵办发〔2012〕35号)和《兵团师(市)、团场跨区域合作发展考核办法(试行)》(新兵办发〔2013〕6号)规定,经团场、师(市)、兵团逐级审核,2013年度兵团师(市)和团场经济社会发展争先进位活动考核结果如下:
  一、师考核结果
  争先前3名的师(市):二师铁门关市(1)、十二师(2)、十三师(3)。
  进位前3名的师(市):八师石河子市(进6)、三师图木舒克市(进3)、四师(进1)。
  二、团场考核结果
  (一)一类团场。
  争先前3名的团:八师石河子总场(1)、一师十六团(2)、十三师火箭农场(3)。
  进位前5名的团:三师四十五团(进19)、八师一五○团(进13)、一师十三团(进10)、八师一四四团(进10)、六师芳草湖总场(进10)。
  排名最后2名的团:八师一四九团(34)、二师二十一团(35)。
  (二)二类团场。
  争先前5名的团:八师一五二团(1)、二师三十三团(2)、二师三十六团(3)、四师七十三团(4)、一师十二团(5)。
  进位前9名的团:八师一四三团(进21)、十二师西山农场(进15)、十二师三坪农场(进14)、一师五团(进11)、一师六团(进11)、四师六十七团(进10)、十三师红星四场(进9)、十三师黄田农场(进8)、三师五十三团(进8)、七师一二六团(进8)。
  排名最后2名的团:八师一三三团(56)、六师一○六团(57)。
  (三)三类团场。
  争先前4名的团:十三师淖毛湖农场(1)、三师四十一团(2)、十三师红山农场(3)、四师六十三团(4)。
  进位前8名的团:九师一六六团(进24)、十师一八七团(进23)、十三师柳树泉农场(进19)、十师一八二团(进14)、四师七十六团(进13)、四师六十四团(进9)、三师叶城二牧场(进9)、九师一六七团(进9)。
  排名最后2名的团:十二师二二一团(46)、二师三十八团(46)、十四师皮山农场(47)。
  (四)全部团场退位前10名的团场。
  一类团场:六师共青团农场(退24)、七师一二五团(退10)、五师八十九团(退10)。
  二类团场:五师八十四团(退22)、七师一三○团(退17)、八师一三三团(退16)、七师一二四团(退15)、六师一○三团(退13)。
  三类团场:五师九十一团(退30)、五师八十八团(退18)、九师一六一团(退17)。
  (五)连续两年为末位团场。
  二师二十一团。
  (六)连续两年后退位次最多团场。
  八师一三三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