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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全国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15年08月10日 信息来源:统计局 编辑:兵团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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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统发〔2015〕60号)


各师(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各师调查总队,兵团国资公司、供销公司、各直属单位:
  根据《全国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第二条“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等统计调查对象中承担经常性政府统计调查任务的人员,必须取得统计从业资格,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书”和第七条“国家实行统计从业资格证书制度。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时间为每年九月份的第三个星期日”之规定,现就组织开展2015年全国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凡在兵团范围内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等单位中承担统计工作且未获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或将从事统计工作的人员。

  二、报名方式
    从2015年开始,全国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网上培训,请各位学员登录网址www.tjcyzg.org注册报名,注册时需注意:
  (一)报考地区选择“兵团”→"第一师"…“兵团直属”,而不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二)注册完毕登录后,请在“个人信息”一栏将相关信息补充完整,上传个人彩色照片及身份证正反  面(如符合免试条件,要上传个人学历证书)。
  去年考试单科合格的人员,只需报考另一科目即可(兵团统计局保存有去年单科合格成绩,学员可前来统计局法规教育普查处查询)。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8月16日前,各师组织完成本师报名工作;兵团直属单位学员到兵团统计局社会科技贸易处(机关办公大楼839室)报名。
  四、考试科目
  共两门科目:《统计基础知识与实务》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五、免试条件
  根据《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第八条规定,已具备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会计与统计核算、统计实务专业大专学历,统计学类、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可免于参加《统计基础知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
  六、准考证办理
  学员准考证一律通过从业资格考试网“准考证打印”栏自行打印,考试时需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七、考试时间及地点
  (一)考试时间:9月20日。
  (二)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成绩查询:通过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网进行成绩查询。

  八、相关费用
  (一)书费:自今年开始,统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再组织统一订购教材和面授培训,由学员本人通过从业资格考试网订购教材并自学,教材费用分别为:
  《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单价20元;
  《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学习指导》单价15元;
  《统计法基础知识》单价15元;
  《统计法基础知识学习指导》单价15元。
  (二)考试费:根据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关于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新发改收费〔2007〕942号)的规定,收费标准如下:单科60元,两科120元。
  (三)工本费:10元(该费用待考试成绩合格后再收取。)
  九、联系方式
  若有其他问题,请与兵团统计局社会科技贸易处张娜联系,办公室电话:2896843、2896829,手机:13565913703。
  
                                 

                                   兵团统计局
                                 2015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