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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新农局长在兵团统计法治工作暨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办法培训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15年08月27日 信息来源:统计局 编辑:兵团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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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新常态 全面落实依法治统部署 谋求新突破 努力开创统计法治工作新局面

同志们:
  这次培训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立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和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全面落实全国统计法治工作会议精神,系统总结2014年兵团统计法治工作,深刻分析统计法治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部署安排兵团依法统计依法治统重点任务,学习《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这次培训会议,特邀了国家统计局政策法规司统计执法检查处马婧同志授课,在此,我们对国家统计局的支持和马婧同志的到来表示真诚地感谢!下面,我代表兵团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兵团调查总队讲几点意见。
  一、主要工作回顾
  2014年,兵团各级统计机构和统计法治工作者认真学习贯彻兵团党委六届十三次、十四次全委(扩大)会议和兵团统计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兵团经济社会发展中心任务,坚决贯彻落实《统计法》,服务于统计中心工作,以规范统计行为、维持统计秩序为主线,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核心,不断加强统计普法宣传,强化统计执法监督,努力提高兵团统计法治保障能力和水平,为兵团统计改革发展奠定了坚实法治基础。
  (一)创新形式,扎实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活动
  各级统计机构以《统计法》颁布30周年为契机,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主线,抓住兵团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12?4”和“12?8”重要节点,按照国家统计局统一部署,大张旗鼓地开展“三个一”统计法治宣传活动,收到良好效果。一师通过接受兵团卫视新闻专访和阿拉尔电视台“123热线”栏目,八师利用网络和石河子电台893频道,建工师、十二师等采用悬挂横幅、小区LED屏幕、张贴海报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宣传活动。
  (二)夯实基础,努力提升统计执法工作水平
  召开兵团统计执法暨综合法律知识培训会议,特邀法律专家授课,兵师两级近80名统计执法骨干参加了培训。此次培训课堂内容生动丰富,通过以案说法、交流点评和现场答疑等方式,重点学习了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复议法等行政执法必会的基本法律知识,取得了较好的培训效果。同时,各级统计人员通过参加依法行政专题报告会、党校行政学院培训及专业培训,学习法律知识,不断增强法治意识。
针对国家统计局移交的三封匿名举报统计违法行为信件,局队党组高度重视,制定核查方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核实,并将结果报告国家统计局。同时,督促相关单位定期开展统计巡查,及时了解基层统计工作情况,善于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不断规范基层统计工作。
  (三)严格执法,不断加大统计违法案件查处力度
  2014年,兵团局队就执法检查中发现的2个师涉及4个团场、4家企业数据不实问题进行立案调查,并依法给予严肃处理。同时,继续将统计违法案件零查处作为对各师局队年度综合考评“一票否决”硬条件,进一步拓展统计违法举报途径。各师全年查处统计违法案件21起,比上年增加10起。一师、八师坚持统计报表签收检查制度,并作为执法检查的依据。
  同时,扎实开展“一套表”联网直报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整治“一套表”联网直报工作中违法违规和不规范报送行为的行动方案通知》要求,召开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结合三经普事后质量抽查工作,在兵团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大规模的统计违法行为自查自纠活动,并对自查工作进行了全面客观总结,进一步提高了兵团统计人员的法律意识,增强了执法观念,极大地促进了统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充分体现了统计执法检查的严肃性、依法性、程序性,强化了统计法律保障作用。
  一年来,在国家统计局的正确领导和兵团各级党政的大力支持下,兵团各级统计法治工作者奋力维护统计法的权威性,统计法治工作取得了明显进步。在此,我代表兵团局队党组向大家一年来的辛勤奉献表示衷心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应看到兵团统计法治工作依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一些单位特别是主要领导认识不到位,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观念不强;统计法律法规制度不健全、不完善;统计法制宣传内容不够深入、形式不够多样;统计执法失之于软,一定程度上存在着不愿执法检查、不敢执法检查、不会执法检查等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制约了统计法治建设,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并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二、准确把握统计法治工作面临的新形势
  6月初,国家统计局召开全国统计法治工作会议,全面部署依法统计依法治统重点任务。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随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不断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全面展开,兵团统计法治工作面临着新形势新要求。各级统计人员必须提高认识,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国家统计局党组和兵团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不断增强做好统计法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一)加强统计法治建设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和张高丽副总理都强调,要    进一步完善统计法律法规,强化监督问责和统计执法,严肃查处统计造假行为,为科学决策提供真实准确可靠的统计数据。新一届中央领导的要求,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统计法治建设指明了方向,明确了任务。为此,国家统计局召开专题会议,就贯彻落实中央领导指示做出安排部署。6月初,又召开全国统计法治工作会议,对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工作做出全面部署。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指示要求和国家统计局工作部署,兵团局队及时向兵团领导专题汇报,并召开党组会议及各师局队长会议,就兵团统计法治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各级统计机构必须站在讲政治、讲纪律、讲规矩的高度,把坚决抵制、严肃查处统计上弄虚作假作为统计部门预防和惩治腐败的重中之重,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的思路,依法依纪、从严查处统计上弄虚作假行为和数字腐败现象。
  (二)现代统计体系建设对统计法治提出了更严要求。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改革开放进入关键期,统计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为此,我们要加快构建以领域完整、指标健全、标准统一的统计调查体系为基础,以科学规范、机制完善的统计调查过程和行为准则为依托,以法规健全、执法严格的统计法治为保障,以现代信息技术和大数据应用为支撑,全面及时、真实准确、运转高效的现代统计体系。只有健全统计法律制度,加强统计普法宣传,严格统计法治实施和监督,才能为现代统计体系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为统计职能作用发挥奠定坚实的基础,为现代统计体系建设注入科学性和民主性。
  (三)社会各界对统计数据质量提出了更多期盼。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线,是统计人安身立业之本。通俗地讲,统计工作有两大功能:一是数库,即数据生产,要保证数据的全面准确及时;二是智库,即统计分析监测,为领导宏观决策提供科学可靠的服务。规范这一整体数据生产流程行为则是统计法治的主要任务。新常态下,市场主体多元化更加注重运用统计数据,党政决策者进行宏观调控和管理、企业进行经营决策、社会公众投资经营都需要统计信息,搞准统计数据,提供优质统计服务是统计工作者践行“三严三实”的具体体现。统计工作必须坚持“需求导向”,正确认识社会各界对数据质量和统计信息的要求,尽快跟进建立多层次、宽领域、公开透明的服务模式,以回应社会各界对数据质量和统计服务的期盼。这既是树立统计部门良好形象、维护统计数据的权威性的需要,也是推进统计工作公开透明、统计政务公开的需要。
  三、突出抓好统计法治重点工作
  全面推进依法治统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部署的根本要求,充分发挥法治对统计工作的引领和保障作用,是适应当前统计发展形势和发展环境的客观需要。面对当前统计法治工作的新形势,各级统计机构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突出抓好几项重点工作。
   (一)抓制度建设,促统计法治体系更加完善
  一是强化法治意识和考评制度。各级统计机构要增强推进统计法治工作的紧迫感、使命感和责任感,站在贯彻依法治国和服务科学发展的高度来认识、对待和推进统计法治工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研究统计工作,化解统计矛盾,提升统计能力,推进统计发展。要继续将统计违法案件零查处作为对各师统计局队年度综合考评“一票否决”硬条件,进一步拓展统计违法举报途径。
  二是切实抓好统计数据质量。要严格执行统计报表制度。统计报表制度是做好统计工作的基本遵循。各级统计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兵团的统计报表制度要求,认真开展统计调查,确保各项统计报表制度落到实处。要加大数据评估力度。贯彻落实国家统计质量保证框架,完善相关专业数据质量评估办法,严格执行团场统计工作规范和兵团统计业务规范,加大对主要数据质量的评估力度,加大源头数据的审核力度,不断提高驾驭统计数据的能力。
  三是健全统计法治工作制度。根据新《统计法》和即将出台的《统计法实施条例》,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及时修改完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管理办法》。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工作。各级统计机构对制定的各项规范性文件进行严格的合法性审查,坚决杜绝超出法定权限或违背法律法规规章的现象,保障法律制度的统一性和严肃性。
   (二)抓普法宣传,促统计法治环境更加优化
  一是大力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要努力开拓思路,创新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形式,将统计普法融入日常工作,特别要加大对党政领导干部和统计工作人员等重点对象的宣传力度,增强其对统计法律法规的敬畏意识和遵守、执行意识,增强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统计工作难题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增强其维护统计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敬畏《统计法》、维护《统计法》,努力营造良好的统计工作生态。
  二是总结谋划普法规划。按照“六五”统计普法规划的安排部署,继续抓好重点对象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深化“法律六进”,做好“六五”统计普法总结,系列宣传“六五”统计普法的经验和成效,发挥典型示范作用。研究制定“七五”统计普法规划。紧紧围绕兵团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在新的起点上对法治宣传教育进行顶层设计,以创新的精神制定好兵团“七五”普法规划。
  (三)抓执法监督,促统计法治成效更加显著
  一是扎实开展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工作。首先要及时开展重点核查。针对群众举报、媒体披露、领导批示的统计违法重点案件,及时深入现场调查核实,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其次要认真开展专项核查。针对联网直报和争先进位考核等工作,认真开展执法检查,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保驾护航。第三要扎实开展常规核查。采用机查、人核、抽检等多种方式核查源头数据,重点核实变动异常数据。
  二是进一步加大统计执法惩处力度。要围绕重点工作,采取联合、交叉等执法形式,加大统计执法力度,推进统计执法常态化。对各类弄虚作假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要坚决依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切实做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震慑一方,真正起到教育警示作用。坚决杜绝统计执法只检查不办案的现象,对没有检查办案或违规检查办案的各级统计机构追究相关责任。
  三是认真落实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公示制度。要按照《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坚决公示企业编造虚假统计数据、严重虚报瞒报统计资料等违法行为,积极稳妥推进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工作,形成在统计上不敢、不能、不想失信的长效机制。
  四是切实加强社会监督。各级统计机构要在门户网站或者主流媒体上公布统计违法行为举报电话、邮箱以及受理单位和通信地址,进一步畅通社会监督和举报渠道,方便群众监督。同时,要虚心听取调查对象、服务对象对统计执法监督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统计执法监督工作。
  同志们,加强统计法治建设,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要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清醒地认识到经济发展新常态和社会转型对统计法治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挑战,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继续奋力拼搏,勇挑重担,不断开创兵团统计法治工作的新局面,为法治兵团建设作出更大贡献,为加快建成现代服务型统计提供更加坚实的统计法治保障!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