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师、六师、八师、十二师统计局:
根据《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的规定,2015年全国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将于9月20日(星期日)举行,届时兵团统计局将派出巡考人员分赴部分师进行巡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巡考方式
按照《兵团统计局关于做好2015年兵团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兵统发〔2015〕67号)的要求,采取实地查看、巡视、座谈等方式进行巡考。
二、人员组成和巡考单位
姓 名 职 责 巡考单位
傅茂淑 巡视员 三 师
宫爱荣 巡视员 三 师
何元超 巡视员 六 师
李 燕 巡视员 六 师
闫海燕 巡视员 八 师
魏风英 巡视员 八 师
王新农 巡视员 十二师
王 惠 巡视员 十二师
值班人员: 孙 燕 0991-2896590 18999161867
彭玉娟 0991-2890753 18209912690
三、巡考要求
各巡视员要按照《兵团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巡考人员职责》要求,认真做好巡考工作,对所巡视单位的考前、考中、考后的各项考务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对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确保巡考工作扎实有效。巡考结束后,巡视员要及时向兵团统计局统计从业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巡考报告。巡考报告内容包括:一是巡考的基本情况;二是巡考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经验;三是意见和建议。
各师考试工作结束后,请于9月30日前将考务工作总结报兵团统计局办公室。
联系人:孙 燕 电 话:0991-2896590
兵团统计局
201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