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保安
法乃治国重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依法治国为主题,对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做出全面部署,这是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的一个全局性战略,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对于保障经济稳定繁荣、社会发展进步、人民幸福安康、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深入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是统计部门十分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健全统计法律法规。完备的统计法律制度是统计数据真实准确的重要保障。只有通过统计法律法规,才能更好地处理统计人员、调查对象和统计用户之间的关系,确保政府统计规范有序、全面准确、透明高效。要坚持立法先行,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加快构建科学完备的统计法律规范体系。现阶段,统计立法工作的重中之重就是全力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加快推动《统计法实施条例》顺利出台,积极推动《民间统计调查管理条例》的制定,加快推进地方统计法规和统计规章的完善。
严格统计法治实施。以打造高效的统计法治实施体系为核心,切实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问题。要严守统计法规定的两类“三个不得”,即地方各级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以及各单位的负责人不得自行修改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调查、整理的统计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及其他机构、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拒绝、抵制统计违法行为的统计人员打击报复;统计机构、统计人员不得伪造、篡改统计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不得有其他违反统计法规定的行为。这些要求既是底线也是高压线,谁都不能碰、不能逾越。同时,要严格依法设立调查项目、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公布和使用统计资料,认真做好涉外调查管理工作。
加强统计法治监督。阳光是权力的防腐剂。统计法治监督是依法科学有效组织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信的关键。要进一步强化国家统计局组织管理全国统计工作监督检查的职责,积极接受权力机关和议事协商机构对统计法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充分发挥监察机关等有关部门的监督作用,重视和善于运用社会监督,不断强化统计领域信用建设。
强化统计普法宣传。知法是守法的前提。要建立健全统计普法宣传长效机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切实做好统计普法宣传工作。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作为普法宣传的关键,把统计人员执行统计法作为普法宣传的重点,把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的知法守法作为普查宣传的长期基础性工作,全面提升全社会的统计法治意识。
坚决遏制数字上腐败。这是习近平总书记的明确要求,也是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重中之重。要形成多渠道多方面遏制数据造假机制,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对统计上弄虚作假现象进行举报,加强新闻单位舆论监督,密切与纪检监察机关的配合。坚持上下联动、横向协调,不断加大对统计弄虚作假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进一步完善惩处机制,依法公示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加大对统计违法案件通报曝光力度,强化统计弄虚作假违法责任人责任追究。
努力打造全系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局面。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级统计机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努力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本职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统计法治工作者作为主力军,要切实当好各级统计机构领导班子的法律顾问和参谋助手,充分发挥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察指导作用,争做查办统计违法案件、惩处数字上腐败的排头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