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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统计局组织开展《宪法》和《统计法》学习

新疆兵团统计局组织开展《宪法》和《统计法》学习

发布时间:16年03月10日 信息来源:统计局 编辑:兵团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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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兵团统计局

       122,兵团统计局组织全体人员,开展《宪法》和《统计法》学习。学习采用与国家统计局兵团调查总队共同集中学习的形式进行,兵团调查总队高新康副总队长主持学习。他指出,124是国家宪法日,128是《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在这两个重要的日子即将来临之际,深入开展学习宪法、学习《统计法》,目的就是要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切实增强宪法意识,提高全民宪法意识和统计法治意识,提升统计系统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能力和水平,为建设现代统计体系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兵团统计局李永强副局长对局队全体人员参加兵团组织的2015年公职人员法律知识考试进行了动员,明确提出了参加考试要求和考试纪律。兵团调查总队纪检组长方晓丹带领大家学习了《宪法》的基本知识和《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管理办法》。通过学习大家普遍提高了对《宪法》和《统计法》的认识,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在142个有成文宪法的国家中,我国是第97个规定相关国家公职人员必须宣誓拥护或效忠宪法的国家。建立宪法宣誓制度,有利于彰显宪法权威,增强公职人员宪法观念。大家认识到,国家统计局出台《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管理办法》,就是要达到进一步完善统计数据质量体系,加快统计管理方式创新,切实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推进依法统计、诚信统计和服务型统计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