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师(市)党委组织部、宣传部、司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普法办,各院(校)普法办,兵团机关各部门、直属机构普法办:
现将《兵团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兵团党委组织部 兵团党委宣传部
兵团司法局 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兵团普法办
201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