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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农业普查小区划分和地址码上报工作的通知(兵农普办发[2016]25号)

发布时间:16年11月02日 信息来源:统计局 编辑:兵团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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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兵团统计局

关于做好农业普查小区划分和地址码上报工作的通知(兵农普办发[2016]25号)

 

各师农业普查办公室:
  农业普查小区划分和地址码编码是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是准确定制和推送PDA数据采集任务,保证农业普查入户登记顺利开展和后期数据处理的重要保障,各师务必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做好农业普查小区划分和地址码上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利用2016年最新的统计用区划代码编制农业普查小区码(见附件),最新的统计用区划代码以兵团农普办下发的为准,并逐级下发到连队一级。
  二、划分普查小区。首先确定农业普查区,凡是有登记对象的连级单位都应确认为农业普查区,然后根据实际情况,按普查区划分细则要求划分小区,并对每个普查小区编码。
  三、参照兵团农普办下发的普查小区划分和地址码编码范例(见附件),填报各普查区的普查小区编码及名称。注意必须按照文件范例填写普查小区编码及名称,不得修改文件格式、增加或删除列、进行备注等。可以增加普查小区(即增加行)。
  四、连级区划码(普查区码)及普查小区地址码一经确定,将加载进PDA程序中,地址码没有涵盖的普查区及普查小区将无法录入数据,因此务必确保全部普查小区均涵盖在内,不得遗漏。
  五、各团场农业普查办公室负责辖区内农业普查小区划分工作,并整理好本团场所有的普查区和普查小区编码和名称,逐级上报,由师级农业普查办公室将全师(市)的普查区、普查小区编码和名称整合为一个文件上报。
  六、各师请于11月15日前将加载了普查小区编码和名称的全师(市)统计用区划代码按文件范例规定的格式上报FTP\农普办。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冯陆  0991-2896707
附件:普查小区编码及名称文件编辑范例

 

        

     兵团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0月3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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