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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第五号)

发布时间:20年09月28日 信息来源:统计局 编辑:兵团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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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兵团统计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第五号)


兵团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兵团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兵团调查总队

2018年1月31日


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情况

兵团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对全兵团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将主要结果公布如下:

一、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数量和结构

2016年,全兵团农业生产经营人员71.03万人,其中女性33.31万人。在农业生产经营人员中,年龄35岁及以下的16.15万人,年龄在36至54岁之间的48.96万人,年龄55岁及以上的5.91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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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规模农业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数量和结构

2016年末,规模农业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人员(包括本户生产经营人员及雇佣人员)42.86万人,其中女性21.09万人。年龄35岁及以下的10.19万人,年龄在36至54岁之间的30.16万人,年龄55岁及以上的2.50万人。

2

三、农业经营单位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数量和结构

2016年末,农业经营单位农业生产经营人员5.12万人,其中女性1.48万人。年龄35岁及以下的1.25万人,年龄在36至54岁之间的3.55万人,年龄55岁及以上的0.32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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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指在农业经营户或农业经营单位中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累计30天以上的人员数(包括兼业人员)。

2.南北疆垦区:南疆垦区包括第一师、第二师、第三师、第十四师。北疆垦区包括第四师、第五师、第六师、第七师、第八师、第九师、第十师、第十一师、第十二师、第十三师。

3.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