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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文部署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发布时间:23年04月03日 信息来源: 编辑:赵述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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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赵述军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精神,3月31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关于做好兵团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全面部署兵团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通知》指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在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关键时期对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的一次“全面体检”。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依法普查、科学普查、为民普查,坚持实事求是、改革创新,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全面客观反映兵团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通知》明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将首次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全面调查兵团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各类单位基本情况,掌握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普查对象是在兵团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23年年度资料。

《通知》强调,兵团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兵团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统筹协调,优化方式,突出重点,创新手段,扎实做好经济普查各项工作。要从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作联动、压实各级责任三方面做好组织实施,并明确了保障普查经费、组建普查队伍等重点工作,提出了坚持依法普查、确保数据质量、创新手段方式、加强宣传引导、注重开发应用等五项具体工作要求。

《通知》的发布标志着兵团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正式启动,充分体现了经济普查的政府行为,为加强普查的领导和组织协调提供了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