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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国家统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调查队系统公务员招考面试及后续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13年03月05日 信息来源:统计局 编辑: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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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统计局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2013年度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公局发〔2012〕8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做好2013年度国家统计局直属调查队公务员招录面试及后续工作的通知》(人事司函〔2013〕9号)精神,结合兵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面试工作
      (一)面试时间。3月2日,上午9:00开始。
      (二)面试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机关联合办公大楼(新疆乌鲁木齐市光明路196号)。
      (三)面试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题本由国家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提供。
      (四)面试公告发布。1月25日前,国家统计局兵团调查总队(以下简称兵团调查总队)将《面试公告情况表》、《面试安排情况表》上报国家统计局人事司备案,统一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户网站、国家公务员局门户网站和国家统计局网站上发布面试公告。2013年,有4个职位的考生进入兵团调查队系统面试阶段,每个职位面试考生比例按1:3确定,符合面试条件并参加面试的考生共计10人。
  兵团调查总队安排专人将面试时间和地点逐一通知参加面试的考生。对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做好相关记录,并有2名工作人员签字确认。面试前因考生放弃面试资格进行人员递补的,发布递补公告。进入面试的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的,须在面试开始7天前通知兵团调查总队,随意放弃面试的,兵团调查总队将该考生有关情况记录诚信档案库,供今后各单位招考时参考。
  (五)资格确认。面试前,兵团调查总队安排专人对参加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具体事项如下:
  1.审查内容及要求。根据国家公务员局提供的考生照片及信息,与考生本人及其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登记表等材料进行认真核对,防止和查处作弊行为,特别是替考行为。对于在职考生,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兵团调查总队同意,可在考察前提供。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的人员,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资格审查中,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兵团调查总队有权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国家统计局人事司备案。
  2.资格初审。参加面试的考生需在2月20日前,将相关材料复印件报兵团调查总队人事教育处。2月22日前,兵团调查总队组织专人完成对面试考生资格的初审工作,并填写《面试考生资格审查表》(附件2)。
  3.资格复审。3月1日下午15:30在面试地点,兵团调查总队人事教育处对参加面试考生相关材料原件进行复审,并填写《面试考生资格审查表》。
(六)考场设置。在兵团机关联合办公大楼分别设置侯考室、面试室、备考室和考务室等。
  (七)面试安排
      1.面试抽签。面试考生抽签:面试当天,参加面试的考生要在8:30前进入候考室,截止当天上午8:5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由考场工作人员组织面试考生进行抽签;考场工作人员宣布《面试考生须知》。 
      2日上午8:15,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选派的1名面试监督员进入面试考场,监督面试考官抽签;宣布《面试考官须知》。
2.启用题本。《结构化面试题本》启用必须在面试考官、考生入闱封闭管理后,由1名监督员、2名考官和2名考生检查密封情况并签字后才能启封。要在面试前仔细核对确认题本,当天上午的面试题本上午打开使用,下午的面试题本下午打开使用,不得提前打开,更不能用错题本。同时,面试考官小组要认真研读、熟悉题本。
  3.正式面试。由引导员将面试考生带入面试考场。面试考官小组主考官按照《结构化面试题本》要求,合理控制面试时间和进程。
      (八)成绩公布。鉴于兵团地处新疆地区,距内地较远,考生面试后返程困难,3月2日下午20:00,在兵团机关联合办公大楼一楼大厅张榜公布《面试考生综合成绩及体检人员情况表》(附件5)。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面试第二天,兵团调查总队通过网络(网址为http://jh.scs.gov.cn/2013)提交、对外发布考生面试成绩,考生可以上网查询本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提交后,不得更改。
  通过调剂后,招考职位上通过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仍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时,应组织现有的笔试合格人员进行面试。现有面试人数达到录用计划3倍(含)的,面试后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少于3倍时,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当天面试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或者中央主管部门在面试公告中确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九)组织领导。兵团调查队系统公务员招考面试工作由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在兵团纪委监督下,兵团调查总队具体组织实施。
1.面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中央主管部门面试工作要求,成立兵团调查队系统公务员招录面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面试工作,并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面试工作。
  2.面试考官组
  (1)面试考官组成。按照需要和规定,兵团调查总队组成1个由7名考官组成的面试考官小组,并设1名主考官。
  主考官:担任面试主考官的,应当持有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颁发的面试考官证书。经研究,确定由兵团调查总队推荐主考官。
考官: 70%以上的面试考官应当持有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颁发的面试考官资格证书或者培训合格证书,考官小组有不低于50%的考官为外派考官,外派考官由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派遣。派遣时,原则上从经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培训的当地其他直属机构的面试考官中选派。数量不足时,可以从经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培训合格的面试考官中选派。面试考官实行差额抽签确定,差额比例不低于50%。具体考官人选在面试前通过抽签随机确定,兵团调查总队推荐后备考官,通过抽签随机确定2名考官;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抽签随机派遣4名考官。
  (2)面试考官要求。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实行封闭管理。面试考官要有较强的责任心,认真履行职责,公道正派,具有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和丰富的人事管理、考试管理或人才测评工作经验,了解考试录用制度和相关政策,熟悉人才测评理论。要严格遵守考试录用工作纪律和公务员回避的有关规定。面试时,要衣着整洁、仪表端庄、精神饱满、不得擅离职守;提问时,要口齿清晰、精练准确、温和诚挚,并合理控制面试时间和进程。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未经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面试试题、测评要素、参考答案等有关面试信息。考官应正确行使权力。对不参加业务培训、能力素质低下、难以履行考官职责的,取消其考官资格。面试期间必须佩带考官证。面试考官还需携带好考官证书,以备考生查验。
  (3)面试考官培训。3月1日下午,在兵团机关大楼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面试考官业务培训。
3.面试工作人员。包括协调员、监督员兼核分员、计时员兼录像员、记分员、引导员、侯考室工作人员、考务室工作人员、备考室工作人员和后勤保障人员。具体如下:
  协调员1名,负责面试工作的组织协调。
  监督员兼核分员1名,由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兵团纪委选派。具体负责面试全过程的监督,宣布《面试考官须知》,核实考生面试成绩。
  计时员兼录像员1名,具体负责面试考试计时、提醒;面试考场录像;做好面试考场服务工作。
  记分员2名,具体负责面试考场收发《面试评分表》,计算《面试成绩汇总表》;汇总《面试考生综合成绩及体检人员情况表》;发放考官、考生用纸笔等物品;督促考官在评分表上签字。
  引导员2名,按照《面试考生抽签结果登记表》引导面试考生。
侯考室工作人员3名,2月20日前,负责向面试考生通知考试时间和地点,并做好通知记录,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初审。3月1日下午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复审。3月2日进行面试考官抽签;宣布《面试考生须知》,进行面试考生顺序抽签,填写《面试考生抽签结果登记表》。
备考室工作人员2名,具体负责考生面试前相应准备工作。
考务室工作人员2名,安排考生等待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公布,督促考生离开面试现场。
  后勤保障人员3名,具体负责工作用餐、车辆安排,考试用品(纸笔等材料)等准备工作。
  以上面试工作人员必须参加3月1日下午,在兵团机关大楼由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的面试工作业务培训。面试当天,面试工作人员必须佩带工作证,于上午8:00前到岗。
  4.面试题本领取、保管及使用。严格按照《面试题本交接、保管及使用须知》及有关规定加强面试题本的管理,所有参与此项工作的人员都要签订保密责任书。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刊登、转让和传播题本及题本使用说明,所有考官及相关工作人员均不得向外泄露面试的任何信息。面试试题、测评维度及评分标准等信息,属于国家绝密,兵团调查总队将严格按照管理绝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交接、传递、保管和拆封使用,安排专人(2人以上)负责面试题本的领取和保管。具体如下:
  (1)签订保密责任书。3月1日下午,在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中,所有参与此项工作的人员签订保密责任书,由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2)面试题本的领取、保管及使用。由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统计局兵团调查总队负责。2月27日前,从国家公务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公务员考试考务处领取面试题本,并存放于兵团调查总队保密室。3月1日下午,打开《面试题本使用说明》,将考官使用的面试评分表、考官计分平衡表、成绩汇总表进行复制,且严格控制知密人员范围。3月2日早晨8:00前,将《结构化面试题本》从保密室中取出,押运到考场,交给面试监督员。上午、下午面试工作结束后,面试监督员将所有用过的面试题本密封后,交保密员并存入保密室。
      3月5日前,将面试题本交送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十)面试工作监督。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对直属机构的面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程序录用的,将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宣布录用结果无效,取消该省级直属机构五年内单独组织面试的资格,其所有考官五年内不得参与面试工作。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委托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监督兵团调查总队面试工作。重点监督是否制定了具体的面试工作方案、面试工作是否按照工作方案执行、面试考官小组组成是否符合要求等。兵团纪检监察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对兵团调查总队面试中的违纪违规情况进行监督。兵团调查总队应加大面试的公开透明度,接受社会、媒体、考生及公众的监督。兵团调查总队拟录用人员备案时,应与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试监督情况的说明一同上报。
      (十一)面试工作应急预案
      为确保面试工作有序有效、安全顺利地进行,预防和处理面试工作中出现的突发事件,制定面试工作应急预案。
      1.加强领导,严格管理。由面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预防和处理面试工作中出现的突发事件,并在面试及前后3天内,实行24小时值班制。
      2.遵守程序,强化职责。要提前做好面试工作突发事件的排查工作。严格按照面试工作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做好题本的安全保密工作。严格面试考场工作纪律,无论是考生、考官严禁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严禁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面试考场。增强对面试考生的服务意识,为考生提供简单食品和水,提供必要的药品,随时注意考生的身体表情,预防考生因紧张或其他疾病而出现的突发事件,切实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3.沉着冷静,积极应对。 如果发生突发事件,第一时间要向组长汇报,加强协调沟通,有效解决突发事件。如果考纪中发现疑点,先弄清事实,然后妥善处理。考生如有疾病出现不适,立即做相应急救工作,派守候的车辆送往医院施治。
  二、体检工作
  体检工作由兵团调查总队组织实施。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1:2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一)专人负责。安排3人负责体检工作,其中兵团调查总队选派2人,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选派1人。
  (二)时间及地点。3月3日9:30,参加体检的考生统一到兵团机关联合办公大楼一楼大厅集合,到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三)体检项目。严格执行录用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组织实施体检。
  (四)严肃体检纪律。做到认真负责、程序严格、组织严密、公开透明。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是病史的,兵团调查总队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不予录用,并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三、考察工作
  考察工作由兵团调查总队组织实施。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考察的人选,并于4月30日前完成考察工作。要严格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确保考察结果客观公正。
成立考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领导考察工作。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当如实写出书面考察报告,提出考察结论建议。考察报告由考察组全体成员签名。考察报告所附的证明材料应当注明出处,并由相关证明人签名或加盖公章。考察结果作为确定拟录用人员的依据之一。
  四、公示和备案
  兵团调查总队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考察结果和体检结果综合考量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将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等公示信息(加盖公章,并附带电子版)及备案材料于5月30日前报国家统计局人事司系统人事二处。拟录用人员信息统一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备案;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备案。